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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典型案件

清廉蓉城 2022-08-11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涉及成都市的5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典型案件。

1.崇州市街子镇龙祉山庄违建问题。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察期间,群众向督察组举报崇州市街子镇(原三郎镇)九龙沟风景名胜区内违规修建龙祉山庄房地产项目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龙祉山庄建设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违法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49亩)。在龙祉山庄违法建设过程中,崇州市原三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人员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原国土资源局、原林业和旅游发展局、原住房和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人员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经崇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崇州市街子镇党委书记晏云鹤(时任原三郎镇党委书记)、崇州市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党工委副书记杨军(时任原三郎镇镇长)、原三郎镇红纸村党支部书记罗兴文、原三郎镇红纸村村委会主任姚德云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崇州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赵强(时任原林业和旅游发展局副局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崇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罗文良(时任原三郎镇镇长)、崇州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书记张雄(时任原三郎镇政府副镇长)2人诫勉,责令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科科长杨敏作书面检查,对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四级调研员陈琪(时任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工作人员杨智2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崇州市街子镇党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3个单位向崇州市委作书面检查。

2.彭州市丽春镇成都大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货物堆场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察期间,群众向督察组举报彭州市丽春镇成都大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友公司)货物堆场占用基本农田、造成农田污染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在大友公司租用村民7.68亩基本农田,改变土地用途堆放产品的过程中,彭州市丽春镇、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未及时发现、纠正、制止和上报上述违法行为,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经彭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彭州市丽春镇谭家场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程明洪、原主任陈兴洪2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门山自然资源所所长王迅(时任丹景山自然资源所所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彭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时任丽春镇副镇长)孙江国诫勉;经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规自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挺诫勉。

3.金堂县高板街道(原平桥乡)玉河建材厂违规处置生活污泥、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察期间,群众向督察组举报金堂县高板街道(原平桥乡)玉河建材厂未办理利用固体废物(生活污泥)项目的环评与环保验收手续,占用基本农田用于厂房、堆土区及其他项目修建,厂堆场部分生产用页岩原料堆放于料棚下未及时覆盖、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在对该厂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污泥)、违规占用基本农田(14.35亩)、原材料堆放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的日常管理、监管过程中,金堂县高板街道办事处、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板片区所、金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综合科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经金堂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兴片区所工作人员刘维志(时任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板片区所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淮口片区所所长张宇(时任金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板片区所所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金堂县白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周杰民(时任高板街道党工委委员)、金堂县高板街道石栀子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华2人诫勉,责令金堂县高板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向金堂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经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金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综合科科长曾智诫勉。

4.简阳市平泉街道新桥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防渗措施不到位、污染地下水问题。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察期间,群众向督察组举报简阳市平泉街道新桥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防渗措施不到位、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对垃圾处理厂地表渗漏点进行抽样检测,显示地下水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等检测指标超标。在对新桥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日常管理、监管和渗漏点处置过程中,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履职不到位。经简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简阳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车辆股股长罗月波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建、简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晏华兵(时任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2人诫勉,责令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简阳市政府作书面检查。

5.武侯区玉林街道小天中街油烟扰民问题。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督察期间,群众向督察组举报武侯区小天中街29号“乐山烧烤店”和旁边中餐馆经营时油烟扰民严重等问题。经查,上述问题属实,属于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来信重复举报件。在处理“乐山烧烤”和旁边中餐馆油烟扰民、“乐山烧烤”无证照经营过程中,武侯区玉林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和玉林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及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推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力。经武侯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玉林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原四级调研员龙建伟(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玉林街道办事处二级主任科员夏勇(时任玉林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所所长)、玉林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黄晟(时任玉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主任)、玉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队长梁方3人诫勉。


《通报》指出,近年来,成都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加紧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成效明显。但以上5起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一定程度上仍反映出我市个别地方和部门没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环保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要持续增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成都在全省、全国生态格局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及所肩负的特殊使命,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确保新发展理念在成都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二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移交问题整改,结合全市“十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原则,压实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以贯之、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各项问题整改,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放过,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让成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三要深耕细作厚植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根基。各地各部门要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紧盯生态环境重点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调整优化空间、产业、交通和能源“四大结构”,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治、分类推进,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严格的标准、更务实的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厚植成都绿色生态本底。
四要以铁的纪律、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守护成都绿水青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更加科学、精准、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有力措施推动监督责任上肩、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对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失职失责、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一刀切”、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和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适时公开通报曝光,以严肃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用实际行动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编辑:陈艾
校对:程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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